国家何以现代化:市场的声音与新式商人的成功崛起
1895年《马关条约》签订后,外国企业获得了在通商口岸开设工厂的权利。中外商战从成品销售延伸到了工业投资。清廷感受到了列强对华经济剥削的不断加剧,于是政策再度转向,从原先的政策支持,到直接推动民间私有企业的发展。此时,国家不仅支持官员和士绅投资工商业,同时还鼓励官场之外的商人投资工业。
《上海繁华:经济伦理与近代城市》
商人们纷纷响应。1895—1911年,数以千计的自营“商办”遍布中国各地。其中大多数企业,初始资本不超过5万两白银;它们或者从事食品加工业,生产面粉、油、蛋粉、茶叶、糖、盐、酒、罐头食品等;或者生产家庭日用品及其他消费品,如肥皂、化妆品、电灯泡、瓷器、橡胶、瓷砖、水泥、玻璃、火柴、纸张、蜡烛、染料、化学制品等。不少人有官方背景,同时也投资实业,其中包括盛宣怀、张謇(1853—1926)和周学熙(1866—1947)。随着私人企业的崛起,官员在企业经营中的角色越来越小了。在政府的鼓励下,越来越多的个人转向新式的商办企业。在这一背景下,“保商”一词也有了新的含义。它不仅意味着政府直接督办企业,也意味着政府要为商业发展创造条件。只有振兴工、商,才能为全民族谋福利。在这一大背景下,人们开始重新衡量商人对于社会的意义。
一方面,商人抱怨国内的许多政策限制了他们的发展,难以发挥企业的开创性。另一方面,与此同时,有司法纠纷的时候,他们希望朝廷能真正介入,保障他们的利益。为了让“保”真正惠及“商”这个群体,国家必须改革法律、整顿制度,还需要在涉外的纠纷中有效代表本国商人的利益。
此时,梁启超、孙中山等或致力于变法,或推动革命,他们改变了整个政治氛围。受过教育的新一代商人,基于他们对世界的认识,提出了自己的主张。他们认为,中国积贫积弱、屡战屡败,根本上是因为中国人并不了解现代“文明”,尤其是西方“自治”社会。要获得商业上的成功,中国人就要有相应的专门知识。在他们看来,必须建立“商学”这门新的学科,帮助中国人改变经商的方式。
1890年代中期,郑观应以其对商战的认识,得到了知识界的广泛关注。他曾是买办,也是候补官员。但在第一次中日战争失败后,他是举国知名的思想家,他的《盛世危言》不断再版加印。郑观应肯定了“商战”概念,但抨击商业领域处处可见官僚:“初与中国开战,亦为通商所致。彼既以商来,我亦当以商往。若习故安常,四民之业,无一足与西人颉颃。或用之未能尽其长,不论有无历练,能否胜任,总其事者皆须世家、科甲出身,而与人争胜,戛戛乎其难矣!”
换而言之,在郑观应看来,国家显然要保护、支持自己的商人,这已经不需要讨论;问题的关键在于,那些旧式官僚是否有能力肩负起自己的职责。对于许多通商口岸的知识分子和买办商人来说,他们需要强调自己与传统儒家官僚间的差异,而不是以某种方式抹平新旧官商间的不同。正因为与旧式官僚不同,商人们主张,只有自己才能更好地驾驭中国的产业,为民族与国家求福祉。
到1890年代末期,人们已经普遍认识到,新式的商业需要新式的知识、新式的训练,因此,就必须建立“商务学堂”来培养这样的人才。作为新的知识的一部分,人们希望获得最新的市场讯息,并了解不同地方的实际情况;为了掌握这些情报,人们提出成立商会并开办商报。换句话说,新式商人之所以能成功崛起,正因为他们有新的知识、受过新的训练、掌握了新的讯息,并建立了新的制度。
传统的儒家教育显然已不足以培养新式商人。大清的官员却依然是旧学出身。为了适应发展商业的需要,官僚机构必须有所调整。郑观应等最早提出设立商务部,这并不会令我们感到意外。到了19世纪末期,商人们的诉求与主张终于收到了成效。当时首屈一指的官僚企业家盛宣怀,于1899年上书吁请设立“商务衙门”,委派“商约大臣”:
考之各国,皆有商务衙门,与户部相为表里。而与外部分清界限,故于有约之国向本国议涉商务,外部莫不诿诸商务衙门,……至于各处出产货物,应如何整顿运销,皆得与各处商会联通消息。凡中外商人,皆可随时函禀,亦可便服接见,下情莫不上达。
盛宣怀继而指出,如果没有新的衙门,旧的官僚机构就会继续阻碍中国商业的发展。具体而言,总理衙门成立于1860年代,虽然一直在交涉商务条约,但面对列强的要求时,却缺少维护中国商人利益的决心与能力。在盛宣怀看来,与其用官僚支配,不如允许并鼓励商人自行组织起来,这样才能推动中国商业的发展。因此,所有市镇都应该有商会,好让商人一起研究与商业有关的种种情况。总体上,盛宣怀认为,商人应取代官员来为中国商业的发展保驾护航;基于这一认识,他认为官商的合作模式也应有系统的调整与改革。
在新的观念的推动下,在义和团运动后维新的氛围中,主张改革的官员与相关的商人团体共同促成了世纪之交的制度改革。1899年,朝廷新设商约大臣,由盛宣怀担任。盛宣怀不仅负责国际协商、订约改约,也主管所有涉及外资的半官方企业——领域涵盖煤矿、铁路、电报局、轮船和银行等。1903年,朝廷又设立了商部。这一机构原本隶属于农工商部,现在独立出来,负责协调商业事务,推动知识与资讯的传播。同年,清廷成立了修订法律馆,包括伍廷芳在内的三人领衔,出任修订法律大臣。早先,伍廷芳是香港的买办,也担任过驻美国公使。他们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法律条文,其中就包括《商法》。新法鼓励甚至要求各地中国商人成立商会,无论在国内还是在海外。这些商会采用选举制;它们不仅帮助落实朝廷的新法,同时也将各种地方资讯上奏朝廷。与此同时,新成立的商部也致力于在各个行政与商业中心创设商校和推广商学。它不仅搜集各地贸易信息,也发行《商务官报》,并监管各地商会。最后,商部还鼓励地方社团组织商学会。在20世纪最初的十年,新式商人不仅成功获得了相当的社会威望,还在帝国立宪的转型中取得了重要位置。
1903年,朝廷发布了两项关于商业的法律——《商人则例》和《公司法》。在《商人则例》中,国家重点罗列了20多个商业领域,包括:购买、出售、出租、租赁、制造、加工、公共设施(电、瓦斯、水)、出版、印刷、银行、汇兑、借贷、信用提升或其他信用服务、公共集会场所的经营、仓储、保险、邮递或邮递相关服务、经纪服务、中介服务或代理服务。
新法并没有涵盖所有的经营活动,所有旧式的街头小贩,传统的“手工业”,不使用机械、不需要固定场所的经营行为,都被剔除在外。一个法定商人要获得政府的承认,需要依照规定,到当地政府部门登记。为了获得登记资格,商人需要按照新的法律规定,规范自己的商标使用。至于法律没有涵盖的领域,商人也需要按照商学课本上讲的办法记账,并进行会计与收支结算。
一方面,清廷制定法律、成立机构,仿佛正在响应商人的诉求,肩负起自己的责任;另一方面,一些官员也开始将批评的矛头指向商人群体。在一些修订法律的大臣的眼中,中国商业之所以落后,并不是因为国家一直以来对商人有偏见,而是因为从商人群大都缺少知识文化。无知限制了商人对财富的追求,因为传统上,中国并没有针对商人的专门学校,教他们如何经商。这样一来,中国商人只能通过非正式渠道学习经营,子承父业或者师徒相承,所以商人们各自为政,国家也难以系统地支持商业。要之,这些政府官员相信,商人们首先要改变自己的经营方式,然后才能从国家获得更多的帮助。
1900年代,清廷下令各省筹办商会。商会的一个主要职能,就是向所属商户推广新的记账方式,从每天的流水,到每月的资产、负债表,再到年度总资产、负债表。商人们有了统一的财务标准,商会就能有效地掌握在籍商户的情况。同时,通过成为商会的成员,商人们不仅可以展开经营,同时自身的权益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得到法律的保障。
对于国家来讲,商学的训练可以帮助商人们掌握新标准的记账、备案方式;这对于进一步推行《商法》有着重要意义。政府大力推崇商学的观念,因此商部在官方公报上列出了美国和德国顶尖商科大学的名字;公报还以加州大学商学院的本科课程为例,规划商学课程。大学课程的背后,则是一系列新的专门知识,包括会计学、银行学以及商业经纪学。既有官方支持,又有外国榜样,商学确立了自己的地位,从商也成了一份体面的职业。值得注意的是,民国成立以后,1913年,1928年,北洋、民国政府两度重申了清代《商法》的有效性。此后的半个世纪中,尽管政权不断更迭,国家和商人的关系却在这一话语框架下不断演进。
无论是官僚资本家、商人官僚,还是具有官员身份的商人,这些新的角色本身就是不同身份、不同行业的融合;这种融合体现出一种新的国家与商人间的关系。商业确立了自己的地位,这是国家大计;商人赢得了尊重,无论作为生意人还是作为朝廷命官。国家与商人,两者共同推动着中国的现代化。在这一背景下,工商业成为国家与民族的重中之重。各省商会一成立,第一要务就是提倡制造“国货”,并不时抵制洋货。商会仔细收集海关进出口的报表,将其视为国家经济健康程度的指标,并以此制定自己的商业蓝图。到了1910年代,人们通过商业与经济,重新思考中国的国家与社会;换而言之,“经济主义”这种新的思维方式正在中国生根发芽。
1908年的小说《市声》,是关于新式商人及其社会地位的最早的文学描述。小说中的李伯正是一个非常有钱的企业家。他本是盐商。当法国里昂纺织业从中国收购蚕丝原料的时候,他转入丝织业。李伯正故意用比外国人高的价格买蚕茧,他解释说:“我不害怕赔钱,我会把钱赔给中国人,但不让这些外国人从我们这儿赚到钱。”作者姬文对李伯正极尽赞美,说他的行为“不像一个商人,而像是一位践行了儒家德行的慈善家”。在这个文学世界,姬文呈现了商人的“价值体系”是如何运作的。在这里,是商人而不是士大夫承载了儒家美德,肩负起了传统士人天下国家的责任。
将士人美德嫁接到商人身上,这是明清文学中的固有主题,然而到了20世纪初期,这一母题又有了新的变化。不同于之前的白话小说,商人李伯正不是因为敬畏鬼神才放下个人的利益;相反,他这样做是为了在华洋竞争的丝绸市场保护中国的利益。他主张民族大义,并为了同胞的利益,他愿意牺牲个人私利。虽然有人笑李伯正是个自负的傻瓜,但他坚持认为自己不同于追利逐名的泛泛之辈——他们整天抓着算盘,迷失在得失的数字之间。
范慕蠡是小说的另一位主角,他是一位儒商。尽管他和很多传统商人一样推崇公元前2世纪的商人范蠡,但他的所作所为却不拘一格。就20世纪初期的许多变革而言,范慕蠡是真正的先行者。他组织乡村的工匠成立合作社;他赞助了乡民自己发明、制作的水稻收割机;他成立了一所学校,把普通农民培养成发明家。他开设展览厅以展出这些新产品,也购买大片土地修建学校与服务中心。他相信机械、数学、科学和会计会改变生活的方方面面。不过更重要的是,他相信中国人与生俱来的智慧;尤其,他相信那些动手劳动的人,那些在土地上劳作的人。最终范慕蠡击败了外国竞争者,在商战中拔得头筹;而他的决胜方案正来自传统的农民和手工艺人,也即劳苦大众与生俱来的智慧与能力。范慕蠡开办了一所学校,聘请了留学日本的教师,开设的课程包括识字、外语、数学、技术。他鼓励年轻的农民接受教育,并把自己的发明转化为工业产品和商业企划。范慕蠡只对新式知识感兴趣。和他形成鲜明对比的是19世纪的商人潘明铎,后者“非关道学之书不阅”。潘明铎的个人道德最终为他自己带来了物质回报,但范慕蠡却认为应该通过公共行为为社会积累财富。和他的友人李伯正一样,范也认为自己是为广大的“中国人”服务。与自己的同胞分享新的知识,这正是新一代商人的使命。这并不是说勤奋、诚实已经变得不重要了。新式商人继承了这些美德,但他们又和旧式商人有着本质的不同,也从根本上鄙视故步自封的旧官僚。一言以蔽之,新式商人了解中国之外的广阔世界,了解那里不同的制度与处世方式。
到了20世纪初期,新一代的商人开始主张新的公民身份。他们充满自信,跃跃欲试。在他们看来,传统的新都商人,他们节俭、勤劳、诚实、谦逊,凡此种种特质或许值得晚明以来儒学家的赞许,但却不足以成为上海商场上的典范。新时代的英雄是这样的,像范慕蠡那样:他一边抽着哈瓦那雪茄,一边坐着马车在城市中穿梭;夹烟的手指间,钻石闪闪发亮;雪茄的滤嘴上,半透明的翡翠环绕其间。他穿绸缎、夹克还有大衣——这正装以狐皮为主,貂皮为辅,纹路有致,绣以金丝。也像李伯正一样,他在富丽堂皇的公馆中招待客人,接受人们的赞许与恭维——人们交口称道的是他巨额的财富,也是他要成为世界级富豪与财阀的欲望。在上海,因为新的商人的财富与用度,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形成了。在这个新的世界里,穿着布衫、草鞋在雨中长途跋涉的旧商人形象成了落后的象征。新都商人的勤劳、节俭与低调落伍了。
—End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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